中新網2月18日電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借貸將於3月1日實施。 美國《僑報》17日刊載評論文章《民間借貸,春天真的來了》,文章指,“溫貸危機”拉開了溫州金融改革試驗的大幕,溫州開始探索民間資本市場、金融風險防範等方面的問題,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探路,更為進一步釋放中國經濟活力試水。如果說此前的動作重在搭建基本框架,此次的條例及細則正是規範民間資本市場的“落地”的一步。
  文章摘編東森房屋如下:
  大陸首部專門規範民間金融的法規《溫州宿霧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正處於公示階段的實施細則,提出要對長期躲在暗處的民間借貸進行“強製備案”,並回答了風險防範、法律責任等問題,被業內人士視為民間借貸迎來“陽光化、合法化的春天”。
  溫州民營經濟發達,渴求資金卻又難獲銀行眷顧的中小企業極為倚重民間資金的輸血,早期的民間小型互助組織“合會”曾解了諸多小企業之急咖啡機。然而,由於監管缺位,民間借貸逐漸演變為高利貸,風險不斷膨脹,直至發生2011年溫州老闆跑路潮,危及經濟金融穩定。
  “溫貸危機”拉開了溫州金融改革試驗的大幕,溫州開始探索民間資本市場、金融風險防範等方面的問題,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探路,更為進一步釋放中國經濟活力試水。如果說此前的動作重在搭建基本竹北買屋框架,此次的條例及細則正是規範民間資本市場的“落地”的一步。
  風險控制和風險定價,是現代金融的兩個核心議題,溫州金改要解決的無非就是這兩個問題。“單筆借款金額300萬元以上”、“借款餘額1000萬元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必須備案,相當於對民間資金的數額、用途、參與方都進行了監管,官方可以對民間融資的“版圖”心中有數,實現風險可控。
  而在風險定價方面,由政府指導的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近一年多來定期發佈“利率指數”和“溫州指數”,隨借貸市場的供需變化不斷調整更新,相當於為借貸雙方提供了利率的參考依據。這種透明化有助於小企業借到合理利率的資金,減少不必要的還款壓力。
  根據條例備案的借貸行為,獲得法律保護後,即便發生糾紛,也可以在政府協調下獲得合理解決;對比老闆跑路之後血本無歸的無序放貸、打著超高利率幌子的集資詐騙,孰優孰劣,理性的借貸雙方心裡自有譜。
  同時,從該條例來看,對民間借貸中的合法集資與非法集資仍待清晰界定,學界、民間對吳英案、曾成傑案判定的爭議料會繼續。
  民間借貸的“無序時代”走向終結,但真正進入法制時代,卻也不可能就靠一部地方法規而一蹴而就,新的探索仍在繼續。(鐘海之)  (原標題:華媒評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民間借貸春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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