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浙江 職員)
  近日,有網民舉報稱,山西省呂梁交城縣委書記李志安,抄襲其上級、呂梁市委書記高衛東的講話稿,僅僅將原稿中的“我市”改為“我縣”,抄襲比例超過九成。日前,呂梁市新聞辦證實上述情況屬實。(3月27日 中國新聞網)
  照搬照抄上級的講話原稿,在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中央也多次強調“講短話、講實話、講新話”的背景之下,如此抄襲分外顯眼。
  不過,倘若對官場生態稍有瞭解,這類事情的發生並不值得驚異。“天下公文一般抄”,在不少地方早已是公開的秘密。除非更新一些特別重大的提法、措施,否則,與去年甚至幾年前的講話稿對照來看,可以說基本上沒什麼兩樣,措辭、用語也大多雷同。
  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方面,固然有權力群體偷懶、取巧的因素;另一方面,也與長久以來形成的官話模式有關。其中,最通行的做法就是複製過去的措辭、照搬上級的提法。
  雖然說,這樣的報告四平八穩,但卻空洞無物。更要命的是,很多人官話說久了、聽久了,不僅自己不當它為一回事,並且以為別人也是聽過忘記。如此,這樣的講話說來有多大的價值呢?言不由衷,又如何“把講話落實到行動中去”呢?
  在某種意義上,李志安抄襲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講話稿的行為,本身就是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種背離。所以筆者建議,不妨就以此次抄襲風波為切入點,從改變說話開始,對領導講話稿、工作報告進行整改糾風。  (原標題:抄襲上級講話稿背後的官話沉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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