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高某酒後駕車出事故造成車內同事楊某受傷,起初他同意賠償2萬元,後又反悔拒賠,並主動到法院求拘留。記者昨天獲悉,經通州法院調解,高某將2萬元賠償款交給了楊某。
  2012年9月的一天,高某酒後駕駛別人的奇瑞牌小汽車載著同事楊某外出,在通州區一個路口與交通信號燈相撞,造成交通信號燈損壞,車輛前部被撞壞,楊某腿部受傷。交管部門認定高某負事故全責。
  楊某住院治療後辭職,於去年9月將高某訴至法院索賠。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高某同意在兩個月內給付楊某醫療費2萬元。
  兩個月後,高某一分錢也沒賠,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立案後給高某打電話告知執行事宜,高某第一反應就是,“你看我什麼時候去法院?去拘留所的話我要不要帶被子?”高某表示自己沒錢,懇請法院對其司法拘留15天,他認為這樣就不用賠償了。
  法官告知高某,司法拘留並不能免除賠償義務,並讓他和楊某到法院協商。在楊某面前,高某依舊表示自己沒錢,說自己已經沒有工作,什麼時候能找到工作並賺到2萬元也不確定,並一直要求法院將其拘留,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法官單獨給高某做工作,告訴他司法拘留真的不能免除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拘留結束後他不僅要照常賠錢,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規定,執意不還錢還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這對他的信用將產生不良影響,其以後的貸款、就業等都會受到限制。高某一聽後果這麼嚴重,不再提拘留的事,趕緊聯繫親友,讓他們把案款湊齊。
  最終,高某的妻子將2萬元賠償款交到了法院。楊某表示多虧了通州法院,否則他肯定拿不到一分錢。  (原標題:男子酒駕肇事為躲賠償求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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