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舒:希望所有人都尊重憲法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雜誌主編 陳舒
  “希望所有人發自內心地尊重國家憲法日,不要走過場,真正讓大家接受一次很好的憲法精神的教育和洗禮。”12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雜誌主編陳舒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對如何看待國家憲法日、如何依照憲法審查法律等問題發表了看法。
  “設立憲法日有特殊重要意義,這表明我們黨和國家更加堅定依法治國的理念。”陳舒表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設立專門的憲法日,表明國家將要依據憲法實現法治的統一。在陳舒看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設立憲法日,有助於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尊重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陳舒表示,我國地域遼闊,法律構架多樣、層級較多,如果不以憲法為標準,很難做到國家法制的統一,“設立憲法日,更進一步強調了國家治理不能違反憲法的精神”。作為連任三屆的全國人大代表,陳舒對《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十分關註。“這是非常關鍵的一項制度,既然黨已經明確賦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應該把這個責任擔負起來。”陳舒告訴記者,完善這一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對多個層級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依照憲法進行備案審查。
  該如何更好地進行備案審查?陳舒認為,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需要從多個層面努力,對違背憲法精神的法律,要進行修改或廢除;對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要依法撤銷和糾正。如果備案審查後認為符合憲法精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要跟蹤監督好法律的實施,督促司法機關引導全社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憲法監督的渠道、路徑、程序,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細化,這項探索也要依法有序進行。”陳舒認為,實踐中,有一些問題,如社會公眾或全國人大代表可否直接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法律、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一旦提出,該如何進行違憲違法審查等等,需要進一步研究細化。
  談到憲法教育問題,陳舒代表認為,要進一步加強針對性,通過多種方式開展憲法教育,避免“空洞”說教。在陳舒看來,憲法教育分兩個方面:對普通群眾而言,應該依照憲法進行公民權利義務教育,讓每個公民瞭解到,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既享受權利也要承擔義務,每個人不論地位高低、財富多少、年齡大小,都應享有憲法規定的權利,承擔憲法規定的義務;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言,要依照憲法教育其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樹立“憲法法律至上”理念。
  “離開憲法來講所謂守法、依法,都是空談。”陳舒認為,憲法是一個標準。而很多案例、生活中的故事,都可以潛移默化地用來宣傳憲法精神。
  李大進:憲法日活動應充分接地氣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 李大進
  作為列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對會議討論並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全過程記憶猶新。他說:“憲法日的設定有助於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家對憲法日有著很深的期待。”
  “每年12月4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李大進認為,開展憲法教育是將憲法精神深入人心的重要途徑。他說,憲法教育對每個公民都非常重要,把憲法教育開展好,首先要通過生動的形式、通俗易懂的方式來展現宣傳教育內容。由於憲法條文是法言法語,有些表述對老百姓來說可能比較生澀、不易理解,通過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憲法,就能讓大家產生興趣,主動接受教育。其次,意識的開啟是把人從被動變為主動的重要因素,憲法教育要培養公眾的憲法意識。憲法意識的培養關係到公眾能否接受教育、接受和認知到什麼程度。“培養公民的憲法思維和憲法意識,是所有公民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活動所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這種素質的培養需要賦予其實質有效的內容,同時需要持之以恆地堅持。”李大進認為,憲法教育必須要和公民的具體權利義務相結合,做到內容充實,要選取和公眾有直接關係的事項來溝通和教育。比如,公民的言論自由是指什麼?財產權是指什麼?等等,這些都是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對他們非常有用。
  李大進非常贊同國家公職人員憲法宣誓制度,他認為,通過儀式化的程序能強化憲法權威,讓國家工作人員對憲法、法律產生敬畏並將之內化為道德約束和法律約束,從而起到好的示範作用,引領全社會尊崇憲法。憲法宣誓絕不僅僅是一種形式,而是真正把憲法和公職人員的履職連接起來。我們要很好地去構架、去構想,包括從國家主席到基層公務員,在什麼時間、什麼場合、以什麼形式宣誓,都要很好地去設計和安排。
  向憲法宣誓,可以讓憲法不再是一個抽象的名詞,而是突出人民權利本位,促使公民主動監督宣誓主體的職務行為,進而在全社會強化憲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在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方面,李大進希望宣誓能夠莊重、深刻、簡潔,不要空話套話。他說,“憲法的宣誓制度要非常務實的,要把它變成深入內心的舉措。”
  在採訪最後,李大進表達了他對憲法日的期待:“我希望大家能夠對憲法日有很好的認知,公民、法人要從內心對憲法產生敬畏、產生信仰。在每個憲法日,所有的公民能夠在內容豐富的教育活動中感受憲法,喚起護法、尊法、守法的意識,所以,憲法日活動要充分接地氣。”他反覆強調,憲法日活動不要流於形式,要賦予其深刻的內容,並以具體行動不斷賦予憲法日新意。
  韓德雲:依憲治國最需要解決權力約束和監督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 韓德雲
  我國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在哪裡?將12·4法制宣傳日更改為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哪些進步意義?近日,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韓德雲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記者: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社會各界對此都給予高度關註和期待,您認為我國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在哪裡?
  韓德雲: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件大事,從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我感受到的意義,就是彰顯憲法和憲法實施對建設法治國家的重大作用,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也隨時警醒我們,現實中嚴重存在忽視憲法和憲法實施不力的問題,其實正妨礙著國家的法治建設進程。
  記者:從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到國家憲法日,應該說宣傳的內容“收窄”了,您如何評價?
  韓德雲:泛泛的法制宣傳活動,缺乏針對性,往往也容易讓人忽略法治建設的最重要領域。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應該說較好地解決了這一點,它會讓我們集中精力,致力於實現依法治國的關鍵點,也就是依憲治國。
  記者:您如何理解“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憲治國目前要突出解決哪些難題?
  韓德雲:憲法是根本大法,如果憲法不能得到落實,法律法規就難以得到正確實施。依憲治國,目前最需要解決的是權力的約束和監督問題。腐敗之所以在過去一段時間中泛濫,根本原因就是權力未能受到有效約束和監督。要鞏固反腐敗的成果,就必須認真解決憲法實施問題。
  記者:憲法與普通公民的生活有何關聯?
  韓德雲:所有公民權利都是憲法賦予的,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首先在於確立了人民的基本權利,因而保障人權是憲法的核心價值。長期以來,憲法得不到有效落實,重要原因之一就在於沒有確立憲法實施機制。憲法條款不可訴,不能成為司法依據,因而容易形成憲法“無用論”,由此影響了憲法的地位和作用,影響了法治建設。這確實是非常現實的問題,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一個突破。
  記者:應該如何宣傳憲法,讓憲法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韓德雲:宣傳憲法觀念很重要,最好的宣傳是案例宣傳,把那些嚴重侵犯人權的案例一一展示並公之於眾,是最好的宣傳方式。
  記者:您對憲法日還有哪些期待?韓德雲:希望下一個國家憲法日到來時,憲法實施機制問題的解決已經有了答案。
  蔡學恩:宣誓制度強化依憲執政理念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伙人 蔡學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伙人蔡學恩作為會議列席代表,見證了國家憲法日的審議通過全過程,近日,他向本報記者講述了決定通過“背後的故事”。
  記者:作為會議列席代表,您對這一決定有何看法?
  蔡學恩: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八二憲法的審議通過日即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是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要求的。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我國的第一部憲法即五四憲法,這部憲法是我國從新民主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的背景下制定的,因此它也是一部過渡時期的憲法。八二憲法即現行憲法,是在改革開放後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而制定的,是一部完全的社會主義憲法。所以,選擇八二憲法審議通過日12月4日作為國家憲法日,個人認為更為合理。
  記者:有人認為設立國家憲法日的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您怎麼看?
  蔡學恩:盧梭曾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可以讓公民更清晰地瞭解到自身的權利與義務,信仰憲法。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單單是一種儀式,更重要的是一種實施憲法、樹立憲法權威的體現,具有重大的法治意義。
  記者: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會否促進依憲執政?有人提出,不僅要宣誓,還要配套建立懲戒制度,以免領導幹部“說空話”。您對此如何評價?
  蔡學恩:宣誓制度既可以強化公務員的依憲執政理念,增加其履職的責任使命感;同時也有利於人民監督公務員的言行是否與宣誓的承諾一致,從而促使其依憲執政。北京市海澱區在6年前就開始實行官員就職宣誓制度,通過該制度強化官員的依憲執政理念。
  依憲執政是每一名公務員的責任,要真正樹立憲法權威,實現公務員依憲執政,就需要建立公務員違背宣誓承諾、違反憲法的懲戒制度。
  記者:您認為應該如何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
  蔡學恩: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具有憲法監督權。但實踐中,全國人大隻可在會議期間實行憲法監督權,而會議期間需審議的重大事項很多,因此它很難有效發揮憲法監督職能。憲法監督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客觀上需要專門的機關來負責。我國可借鑒域外經驗,建立專門的憲法監督機關,比如在全國人大設立憲法委員會,專門行使違憲審查職責,促進行政機關依憲治國、依憲行政,同時要明確違憲責任,真正保障憲法不可違。
  侯欣一:讓憲法走進民眾生活和心中

  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侯欣一
  7年前,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就向全國政協提交了建議國家設立“憲法節”的提案,如今,國家憲法日變成現實,作為倡議者,他對憲法日的設立有何獨特感受和期待呢?
  記者:國家設立“憲法節”的提案變成了現實,您作為倡議者有何感受?
  侯欣一:堅持了7年的事情,最終有了結果,作為最初的倡議者自然很高興,同時也稍稍有點遺憾。我的提案是設立“憲法節”,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後通過的是“憲法日”,雖然“節”和“日”本身只是一個稱呼,但個人認為“憲法節”比“憲法日”的學術價值、文化意義和影響力可能會更大。我國目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的法定節日還不多,如果設立為憲法“節”,大家可能會更重視,在短期內形成對憲法的關註。
  記者:從加強憲法實施的角度,您認為憲法日需要向哪些方向努力?
  侯欣一:建議每年憲法日當天,國家領導人都公開發表電視講話,以示對憲法的尊重和捍衛,這對於增強公眾的法治觀念,消除大家對法治的質疑會有非常大的示範效應。
  此外,還應該在憲法日開展豐富多樣的相關活動,比如生產憲法T恤,或者通過商業開發生產憲法杯子,像集郵一樣讓大家爭先收藏,等等,這些“形而下”的活動,對於普及憲法意識都是有益的嘗試。
  目前,也已有一些“形而上”的規定,比如教育部明確規定每年憲法日當天早晨,全國中小學學生都要集體誦讀憲法。如果每年憲法日這一天都能開展各種與憲法有關的系列活動,憲法日發揮的作用就會越大。相信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憲法會逐漸走進公民的生活和心中。
  之前,我曾提出設立“憲法節”,將其確定為法定假日,全民放假,讓憲法與民眾的生活發生真實的關係,從而引起全民對憲法的關註和重視,下一步我會繼續朝著這一方向努力。
  至於如何從制度層面加強憲法的實施,我認為首先是儘快建立違憲審查制度,其次是儘快實現憲法司法化。憲法是法,違背憲法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公民基本權利受到損害都應該獲取司法救濟,否則憲法的實施無從談起。
  記者:您認為憲法宣誓制度的意義是什麼,應該如何去落實?
  侯欣一:無論是憲法日,還是公職人員就職時向憲法宣誓,它們都屬於法律文化層面的內容。由於傳統中國在治國方略上長期依賴人治和德治,造成整個社會欠缺對法律的文化認同,這對於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很大的障礙。因此,無論是設立憲法日,還是公職人員就職時向憲法宣誓,都是通過莊嚴的儀式一點點培養大家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法律文化是一個寬泛的概念,需要有一些具體的載體,宣誓、法袍、憲法日等都屬於法律文化的一些載體。法治需要外在的儀式,需要細節關註,因此,宣誓制度對公職人員乃至全民法治意識的養成,以及對法律的尊重,會有潛移默化的影響。
  記者: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非常流行普及的背景下,您認為如何做好憲法日宣傳活動?對憲法日您還有哪些期待?
  侯欣一:對於憲法知識的普及、憲法精神的養成,利用新媒體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如果把宣傳憲法這一“高大上”的事情,以當下年輕人更願意接受的方式去表達,比如動漫、卡通和廣告等方式,可能會起到更好的效果,使憲法觀念深入人心。我的期待是,真正把每年的憲法日過好,通過豐富多彩和引人入勝的活動,讓大家瞭解憲法、重視憲法、熱愛憲法和捍衛憲法,最終讓憲法庇護每一位公民。  (原標題:代表委員寄語國家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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